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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7/09/28

妨害秘密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96年度易字第1037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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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  九十六年度易字第一0三七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  告 甲○○           號 選任辯護人 周志峰 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等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業經辯論終結 ,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爰命再開辯論。 中  華  民  國 九十六 年  九 月 二十八  日          刑事第八庭  法 官 李雅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中  華  民  國 九十六 年  九 月 二十八  日  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陳秀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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