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5

輔助宣告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2年度輔宣字第55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輔宣字第55號 聲 請 人 甲○○ 相 對 人 乙○○ 關 係 人 丙○○ 上列聲請人聲請輔助宣告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宣告乙○○(女、民國00年0月00日生、身分證統一編號:Z000000 000號)為受輔助宣告之人。 選定甲○○(男、民國00年0月0日生、身分證統一編號:Z0000000 00號)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之輔助人。 程序費用由受輔助宣告之人負擔。 理 由 一、聲請意旨略以:相對人為聲請人之女兒,自幼心智即有缺陷 ,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,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 能力顯有不足,屢遭詐騙集團詐騙。為此依民法第15條之1 規定,聲請對相對人為輔助宣告,並請求選定聲請人擔任輔 助人等語。  二、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 思表示,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,顯有不足者,法院 得因本人、配偶、四親等內之親屬、最近1年有同居事實之 其他親屬、檢察官、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,為輔 助之宣告,民法第15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。次按受輔助宣告 之人,應置輔助人;法院為輔助之宣告時,應依職權就配偶 、四親等內之親屬、最近1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、主管 機關、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數人為輔助 人;法院為前項選定前,得命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進行 訪視,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。輔助之聲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亦 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據,供法院斟酌;法院選定輔助人時, 應依受輔助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,優先考量受輔助宣告之人 之意見,審酌一切情狀,並注意下列事項:㈠受輔助宣告之 人之身心狀態與生活及財產狀況。㈡受輔助宣告之人與其配 偶、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狀況。㈢輔助人之職 業、經歷、意見及其與受輔助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。㈣法人 為輔助人時,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,法人及其代表人與受輔 助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,民法第1113條之1第1項、同條第2 項準用第1111條、第1111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。 三、經查,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,業據其提出中華民國身心障 礙證明影本、戶籍謄本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附表( 111年度金訴字第721、722、723、726、756號、112年度金 訴字第188、402號、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8號)、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(112年度金簡字第383、384號)、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(112年度偵字第3611、3 612、3613、8365號)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通知書、 漢寶派出所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為證,並經本院在衛生福 利部彰化醫院(下簡稱彰化醫院)偕同鑑定人丁○○醫師審驗 相對人之精神狀況,相對人對本院訊問其生日、身分證號、 現住地址、家庭成員、工作收入、日常生活開銷、簡易算術 (如:拿100元買50元的珍珠奶茶及25元的紅茶,要找回多 少錢)、學歷、興趣等問題,可如常人般流暢應答,此有本 院訊問筆錄在卷可按。復參酌彰化醫院之鑑定結果略以:「 醫學上的診斷:診斷名:智能障礙。障礙程度:中度」、「 鑑定判定及說明:1.基於受鑑定人因中度智能障礙,認知功 能受損,對於管理處分自己的財產有給予經常性協助之必要 ,且回復之可能性低。2.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,或辨識 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,顯有不足,可為輔助宣告」等語, 亦有成年監護鑑定書在卷可稽,堪認相對人因病致其為意思 表示或受意思表示,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,顯有不 足。從而,本件聲請為有理由,應予准許,爰宣告相對人為 受輔助宣告之人。 四、本件相對人既經輔助宣告,揆諸前揭規定,自應為其選定輔 助人。查,相對人現無配偶,聲請人為相對人之父親,其與 相對人之母親丙○○均同意由聲請人擔任相對人之輔助人等情 ,有聲請人提出之同意書、親屬系統表、戶籍謄本在卷可稽 。本院審酌上情,認聲請人為相對人之父親,彼此同住生活 ,親屬關係非常密切,由聲請人擔任相對人之輔助人,應符 合相對人之最佳利益,爰選定聲請人為輔助人。   五、依家事事件法第177條第2項、第164條第2項,裁定如主文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5  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蔡孟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如對本裁定抗告,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,向本院提 出抗告狀,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5   日 書記官 楊憶欣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