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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2

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2年度重訴字第15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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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151號 原 告 吳專 許國良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余政勳律師 被 告 李碧眞 訴訟代理人 曹宗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 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   日          民事第一庭  法 官 詹秀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   日  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曾靖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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