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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1

支付命令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促字第1136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136號 債 權 人 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上列債權人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李建 衛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 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 一、確認債務人名字「張建衛即李建衛」是否有誤?依聲請人所 提供之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,經查其個人戶籍資料,該姓 名為「李建衛」,張建衛非其舊名,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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