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5
本票裁定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9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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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票字第191號
聲 請 人 林煜翔
上列聲請人林煜翔因與相對人林芳伃間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林
煜翔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
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提出系爭本票「原本」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