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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5

本票裁定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93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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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93號 聲 請 人 劉常善即劉雁宜 上列聲請人劉常善即劉雁宜因與相對人黃飛鴻間本票裁定事件, 聲請人劉常善即劉雁宜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 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 一、陳明請求利息之起算日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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