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塗銷信託登記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訴字第917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審訴字第917號 原 告 黃泓瀚 被 告 黃金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信託登記事件,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足額裁 判費。按訴訟標的之價額,由法院核定。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, 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;無交易價額者,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 有之利益為準。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、2項定有明文。查原 告訴之聲明請求被告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於111年3月9日以信託 為登記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,是本件訴訟標的價 額核定為37,034,692元(計算式詳如附表所示),應徵第一審裁 判費337,952元,扣除原告先前繳納裁判費14,761元,尚應補繳3 23,191元。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,限原告於 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,逾期未繳,即駁回其訴,特此裁定 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謝文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,並繳 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麗緞 附表:(新臺幣) 編號 土地地號/建物門牌號碼 權利範圍 不動產價額 1 高雄市○○區○○段000地號 全部 土地面積2,955.1㎡×公告土地現值8,400元/㎡=24,822,840元 2 高雄市○○區○○段0000地號 2分之1 土地面積2,700.06㎡×公告土地現值8,400元/㎡×權利範圍1/2=11,340,252元 3 高雄市○○區○○路00巷00號建物 全部 建物課稅現值262,500元 4 高雄市○○區○○路00巷0000號建物 建物課稅現值609,100元 合計 37,034,692元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