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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3

侵權行為損害賠償(交通)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上字第172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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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172號 上 訴 人 林榮泓 被上訴人 薛明珠 訴訟代理人 盧銘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(交通)事件,本院裁定如 下: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3  日    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呂明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裁定不得抗告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3  日              書 記 官 洪嘉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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