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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3

本票裁定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11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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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15號 聲 請 人 詹志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侯玉清、侯玉柱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,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即駁回其 聲請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 一、相對人侯玉清、侯玉桂最新之戶籍謄本(戶長變更及全戶動 態記事欄請勿省略、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)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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