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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7

加重詐欺等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656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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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656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顏呈翰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(112 年度偵字 第11745 號),被告於本院審理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,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,業經辯論終結,茲查本案就起訴書 附表編號3 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爰就此部分命再開辯論,並 撤銷上開改簡式程序之裁定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品惠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王翰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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