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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判決裁判日 2024/02/15

竊盜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3年度嘉簡字第122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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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嘉簡字第122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范秉蘴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,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(113年度偵 字第768號),本院判決如下: 主 文 范秉蘴犯竊盜罪,處拘役伍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。未扣案之灰色側背包壹個、長夾壹個、新臺幣貳仟元 及HTC牌手機壹支均沒收,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收時,均追徵其價額。 犯 罪 事 實 及 理 由 一、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,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 罪事實一及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之記載(詳附件)。 二、論罪科刑 (一)核被告范秉蘴所為,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。 (二)刑之加重(累犯):被告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一 所載之前案紀錄,有檢察官提出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(偵 卷第5-20頁反面)、矯正簡表(偵卷第22頁)在卷可參,其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,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 之罪,為累犯,另酌被告於本案並無應依司法院釋字第775 號解釋意旨裁量不予加重最低本刑之適用,是被告本案所犯 之罪,仍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,加重其刑。 (三)量刑審酌:被告手腳健全,不思循以正當管道賺取所需,竟 恣意竊取他人之財物,不尊重他人財產權,誠屬不該;惟念 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,犯後態度尚可,而因被害人許志郡無 調解意願故未達成調解(見嘉簡卷第41頁電話記錄查詢表) ,暨考量被告竊盜之手段、竊得物品之種類、金額、於警詢 中自述之教育程度、職業、經濟狀況(警卷第1頁「受詢問 人」欄)及被害人就量刑之意見(見上開電話記錄查詢表) 等一切情狀,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,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,以示懲儆。 三、沒收:未扣案灰色側背包1個、長夾1個、新臺幣2,000元及H TC牌手機1支等物均為被告之犯罪所得,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、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,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或不宜執行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。 四、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、第3項、第450條第1項、 第454條第2項(採判決精簡原則,僅記載程序條文),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。 五、如不服本案判決,得自收受送達後20日內,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(附繕本),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。 本案經檢察官簡靜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15 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沈芳伃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如不服本判決,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(應附 繕本)。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,應具備理由請求 檢察官上訴,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 為準。         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15  日 書記官 陳怡辰 附錄法條: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 罪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。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,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。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 【附件】: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768號聲請 簡易判決處刑書。 犯罪事實 一、范秉蘴前因竊盜案件,⑴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07年度嘉簡 字第165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,⑵經同法院以107年度 嘉簡字第1692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,⑶經同法院以107 年度嘉簡字第1719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,⑷經同法院以 107年度嘉簡字第1802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,⑸經同法 院以107年度嘉簡字第1766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,又因 竊盜、詐欺等案件,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09年度審簡字 第691號等判決處有期徒刑4月(2次)、3月(3次)、3月( 3次)、2月(14次)、2月,前開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以109年度聲字第225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確定, 於民國110年7月28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,並於111年1月4日 假釋期滿未經撤銷,其未執行之刑,以已執行論而執行完畢 。詎范秉蘴仍不知悔改,於112年10月16日15時15分許,騎 乘車牌號碼000-000號普通重型機車,在嘉義縣竹崎鄉竹崎 公園內風雨籃球場旁停車場,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,基於竊 盜之犯意,徒手竊取許志郡所有,停放在該處之車牌號碼00 0-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車廂內之灰色側背包1個,內有長夾1 個、新臺幣(下同)2,000元及手機1支等物,得手後離去該處 ,嗣取出該長夾內之2,000元供己花用殆盡,其餘財物則棄 置不詳處所。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、證據 (一)被告范秉蘴於警詢中之自白。 (二)被害人許志郡於警詢中之指述。 (三)被害報告單、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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