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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6

聲請更生程序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4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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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4號 聲 請 人 林峻賢 訴訟代理人 許洋頊律師(法扶律師)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,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 到院。 理 由 一、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,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。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,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。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。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,徵收聲請費新台幣(下同)一千元;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,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,其 超過部分,依實支數計算徵收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 第1項、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。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,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,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,逾期未預納者,除別有規定外,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,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。 二、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,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,爰定期命補正,如逾期未補正,則駁回其聲請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16 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  官 陳美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             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16  日 書 記 官 黃亭嘉 附表: 一、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290元,如逾期未繳,則駁回更生 之聲請。【郵務送達費部分,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,以 每人10份,每份43元計算。計算式:3人×10份×43元-1,000 元=290元】。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,如有不足,另依實 支數計算徵收;尚有剩餘,則退還予聲請人。 二、戶謄、勞保、國稅資料方面: (一)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兩名子女)之勞保被保 險人投保資料明細,若未投保勞保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。 (二)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兩名子女)與「配偶」 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(記事欄不得省略)。 (三)請提出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兩名子女)最近一個月申請之全 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0、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 類所得資料清單。 三、財產方面: 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之汽、機車(車號00-0000)行照影 本,並陳報該車輛之二手市值約為何。並請陳報除上開車輛 外,名下是否有其他汽、機車,若有,亦請提出行照與陳報 二手市值,若無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。 四、收入方面: (一)請盡量提出聲請人目前任職每月收入23,000元至25,000元之 相關薪資收入入帳資料(存摺、薪資單或薪資袋等)。 (二)另請陳報,聲請人除上開工作收入外,是否有其他兼職收入 ?如有,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,若無,亦請說明之。 (三)聲請人最近5年內所從事之工作為何?所得為何? 五、補助部分: 請陳報聲請人及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兩名子女),目前有無 領取任何政府補助金?(如:低收入戶、教育補助、殘障津 貼、交通補助、失業補助)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?如有,請 陳報領取之期間、數額,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 帳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。如無,亦請書面說 明之。 六、請提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兩名子女)於郵局、銀 行、農漁會、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(含證券存摺) 完整影本(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1年1 月4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;如無法補登,仍應提供存摺封面 及餘額內頁影本)。 七、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任何商業保險契約(含以本人、父母 、子女為被保險人、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、 投資性保單等),若有,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、地址、各保 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、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 準備金之金額,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。如有 以該等保單質借,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、目前尚餘 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【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,勿要求本院 行文】。若無任何相關資料,仍應以書面說明,【並提出中 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「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」 資料查詢結果表】。 八、請陳報有無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(集保存摺)完整影本。( 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、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、主營業處所在地;若無任何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, 仍應以書面說明)。 九、每月生活必要支出及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部分: (一)請陳報聲請人欲提列「個人」每月生活必要支出之數額為何 ?(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記載依最低生活費1.2倍計算為1 7,076元,然調解時自陳「個人生活費6,000元」?) (二)請陳報是否提列受債務人扶養之人之必要支出?(財產及收 入狀況說明書並未記載需扶養他人,然調解時主張需扶養兩 名成年就讀大學之兒子,每月大約給8,000元,2個小孩16,0 00元?) (三)承上(二),若欲提列扶養費,則請就所提列兩名成年兒子扶 養費每人每月各8,000元,提出扶養費數額之計算方式,並 陳報:⑴兩名兒子每月打工收入各約為何?並請提出相關收 入資料。⑵是否由配偶共同分擔兩名兒子扶養費?分擔金額 為何?若未分擔,未分擔之理由為何。 十、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(即至113年1月3日止)財產變動 狀況(含有償、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,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,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、建號),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,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。 、請陳報: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內有無任何無償行為,有害於債 權人之權利;聲請前2年內有無任何有償行為,於行為時明 知係有害及債權人之權利,且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; 聲請人有無雙務契約尚未履行。(倘有,該契約成立生效之 時間、相對人、履行期間與契約內容) 、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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