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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7

損害賠償
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3年度基簡附民字第9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基簡附民字第9號 附民原告 徐碧慧 附民被告 林文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基簡字第87號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 ,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, 不能終結其審判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準用第504條第1 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劉桂金 法 官 石蕙慈 法 官 李 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景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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