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9/28
妨害自由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90年度易字第201號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- 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- 被告甲○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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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易字第二О一號
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被 告 甲○○
右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業經辯論終結,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
查之處,爰命再開辯論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
法 官 姚貴美
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
本裁定不得抗告
書記官 施鴻均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十八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