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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判決裁判日 2001/01/11

賭博
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89年度易字第3825號

裁判書全文

主 文 丙○○、乙○○共同連續意圖營利,聚眾賭博,各處有期徒刑伍月,如易科罰金,均 以叁佰元折算壹日。 甲○○幫助意圖營利,聚眾賭博,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,如易科罰金,以叁佰元折 算壹日。 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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