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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1/04

確認本票債權關係不存在
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88年度簡上字第19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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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九五號   上 訴 人 甲○○   被上訴人  乙○○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關係不存在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另擇期審理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一   月   四  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                    ~B審判長法官 陳明富                   ~B   法官 吳進寶                   ~B   法官 吳文婷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一   月   四   日 ~B法院書記官 王少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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