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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9

確認租賃關係存在等
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2年度上易字第350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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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350號 上 訴 人 陳永承 陳志鵬 陳志士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朱世璋律師 張容瑄律師 被上訴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法定代理人 黃莉莉 訴訟代理人 蔡奇宏 複代理人 曾友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存在等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宜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憲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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