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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7/09/11

拍賣抵押物

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 96年度拍字第16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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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南投縣國姓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丙○○ 相 對 人 乙○○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。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。 理 由 一、本件聲請意旨略以:債務人甲○○以其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,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,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 權: (一)登記日期:民國83年4月25日。 (二)擔保債權範圍:最高限額新台幣1,500,000元整。 (三)抵押權存續期間:自民國83年4月18日至民國113年4 月17日止。 (四)清償日期:依各個債務契約所定。 (五)利息:依各個債務契約所定。 (六)遲延利息:依各個債務契約所定。 (七)違約金:依各個債務契約所定。 (八)債務人:甲○○。 嗣第三人林銅明以甲○○為連帶保證人於民國84年12月18日 向聲請人借款新台幣(下同)4,000,000元整,約定有利息 、違約金,清償日期為民國104年12月18日,應按月計付本 息,如未按月計付本息,即喪失期限利益,並由債務人甲○ ○提供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及建物向聲請人擔保設定抵 押權,而全部抵押物並於民國90年7月12日移轉登記予相對 人乙○○,詎債務人自民國95年5月10日起即未繳納本息, 應視同全部到期,計尚欠本金3,114,000元及利息違約金等 ,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,並提出土地暨建物登記簿 謄本,及他項權利證明書、抵押權設定契約書、借據影本等 為證。 二、本院於民國96年7月30日通知債務人甲○○如認本件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額為不實,應於收受通知後10日內具狀陳述意 見,該通知並於民國96年8月8日送達於債務人,有卷附送達 證書可稽,債務人逾期未為陳述,本院依職權逕為裁定。 三、本件聲請相對人乙○○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,惟依民法第86 7條之規定,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,本件聲請,亦合於民 法第873條第1項規定,應予准許。 四、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、第24條第1項、民事訴訟法第78 條,裁定如主文。 中  華  民  國  96  年  9   月  11  日 埔里簡易庭法 官 黃堯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,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。 (須附繕本,並繳抗告費壹仟元) 中  華  民  國  96  年  9   月  11  日 書記官 高建民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附表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年度拍字第168號 │ ├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   土     地     坐     落    │地│  面      積  │         │      │ │編號├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├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 權 利 範 圍 │所 有 權 人│ │ │縣 市│鄉鎮市區○  段  ○ ○ 段 │ 地    號 │目│公頃│公畝│ 平方公尺 │          │ 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001 │南投縣│國姓鄉 │龜溝 │ │503 │建│00 │00 │76.59 │全部 │乙○○ │ └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┘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附表:建物 96年度拍字第168號│ ├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編│ │ │ │建 築 式 樣 主│ 建 物 面 積 (平 方 公 尺) │ 附屬建物 │權 利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├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┼──┬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建 號│基 地 坐 落│建 物 門 牌│要 建 築 材 料│ 地 │ 二 │ 三 │ 四 │ 五 │ 騎 │電梯│地下│屋頂│ 夾 │樓層│名稱│面積│ │所 有 權 人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面 │ │ │ │ │ │樓梯│ │突出│ │面積│ │平方│ │ │ │號│ │ │ │及 房 屋 層 數│ 層 │ 層 │ 層 │ 層 │ 層 │ 樓 │ 間 │一樓│ 物 │ 層 │合計│ │公尺│範 圍│ │ ├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00│74 │南投縣國姓鄉龜│南投縣國姓鄉中│鋼筋混凝土加強│61.2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61.2│ │ │全部 │乙○○ │ │1 │ │溝段第503地號 │正路一段72號 │磚造一層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└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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