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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過失傷害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交重附民字第26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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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重附民字第26號 原 告 孫泓軒 訴訟代理人 陳逸融律師 被 告 詹怡鋒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(本院112 年度交易字第305 號),經 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彭 全 曄 法 官 劉 思 吟 法 官 白 承 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 宥 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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