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5

洗錢防制法等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653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65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裕成 選任辯護人 鄭思婕律師 賴嘉斌律師 易帥君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,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8日所 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,茲發現有誤,應更正如下: 主 文 本院民國113年1月18日112年度金訴字第653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 第一頁第九行「賴」思婕律師之記載,應更正為「鄭」思婕律師 。 理 由 一、按裁判如有誤寫、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 本不符,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,法院得依聲請 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,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刑事訴 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。 二、本院民國113年1月18日112年度金訴字第653號判決原本及正 本之第一頁第九行「賴」思婕律師之記載,應係「鄭」思婕 律師之誤繕,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及裁定本旨,爰依首揭規 定,裁定更正之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5  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景宜                     法 官 陳柏榮                     法 官 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家偉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5   日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