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9/28
侵占
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89年度易字第2810號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-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- 被告甲○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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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八一О號
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被 告 甲○○
右列被告因侵占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〔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四七七七號〕,前經辯
論終結,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應再開本件辯論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
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
法 官 陳福來
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
書記官 陳春銘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