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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清償借款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訴字第127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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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27號 原 告 林真宇 被 告 簡素珠 訴訟代理人 許碧真律師(法扶律師)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一百○○○年○月○○○日下午四時 四十五分,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9 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3   月  1  日 書記官 劉芷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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