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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7

侵權行為損害賠償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訴字第3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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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號 原 告 林榮華 被 告 蕭沐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 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五日下午 二時三十分,在本院西側大樓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,被告並 依原告聲請准為國內公示送達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7  日        民事第二庭  法 官 黃若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7  日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黃靜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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