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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9

竊盜
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上字第193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19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建欽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,前經終結辯論,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 應再開本件辯論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柏霖 法 官 錢毓華 法 官 張雅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振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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