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請求損害賠償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3年度附民字第7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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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3年度附民字第74號
原 告 徐德欽
被 告 陳柏瑋
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(112年度金訴字第273號),
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
久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。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
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宗濡
法 官 陳莉妮
法 官 李松諺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書記官 林孟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