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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2/09/06

履行契約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91年度訴字第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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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號   原   告 華健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?   法定代理人 甲○○   訴訟代理人 魏翠亭律師   被   告 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設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○○路六號   法定代理人 乙○○   住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○○路六號   訴訟代理人 洪桂如律師         林思銘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午九時三十分,在本院第二法 庭為言詞辯論期日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一  年   九   月   六  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~B法   官 楊明箴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~B法院書記官 楊靜芳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一  年   九   月   十二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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