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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判決裁判日 2024/02/07

給付租金

SDEV 112年度沙小字第76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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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和 解 筆 錄 112年度沙小字第768號 原 告 林展志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文瑞 被 告 楊淮慈 上列當事人間112年度沙小字第768號給付租金事件,於中華民國 113年2 月7 日上午11時15分在1 樓第1 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 要如下: 出席職員: 法 官 何世全 書 記 官 許采婕 通 譯 洪妤瑄 到庭和解關係人: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文瑞 被 告 楊淮慈 和解成立內容: 一、被告願給付原告新臺幣9,000 元(給付方法:被告當場將現 金9,000 元給付原告訴訟代理人點收無誤)。 二、原告其餘請求拋棄。 三、兩造就本件租賃契約之爭議及所衍生之權利義務關係,兩造 均同意不得再向對造行使權利、提起訴訟或為任何主張。 四、訴訟費用各自負擔。 以上筆錄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。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文瑞 被 告 楊淮慈 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書 記 官 許采婕 法 官 何世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書 記 官 許采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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