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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6

請求撤銷遺產分割行為等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沙簡字第60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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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沙簡字第601號 原 告 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訴訟代理人 李秀花 劉書瑋 邱至弘 被 告 張令庚 張弘岳 張承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行為等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因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撤回起訴,應再開言詞辯論,特此 裁定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6  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法 官 劉國賓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6   日 書記官 張隆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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