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7

損害賠償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5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5號 原 告 靳靜慧 住○○市○○區○○○街00號7樓 被 告 林俊魁 住○○市○○區○○○路○段000號0樓(新北○○ ○○○○○○) 居臺北市○○區○○路0段000巷0弄00號0樓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易緝字第11號詐欺案件,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。經本院審酌認該附帶民事訴訟之請 求內容確係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爰依刑事訴 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 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怡瑜 法 官 鐘乃皓 法 官 高御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本裁定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朱亮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