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2

宣告沒收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16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16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駿翔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(110年度毒偵字 第1525號),聲請單獨宣告沒收(112年度執聲字第1262號), 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(含外包裝袋壹只,驗餘淨 重零點伍貳參陸公克)沒收銷燬之。 理 由 一、聲請意旨略以:被告李駿翔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,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(下稱士林地檢署)檢察官以110 年度毒偵字第1525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,並於民國112年5月 22日緩起訴期間屆滿。惟扣案之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(驗餘 淨重0.5236公克),經鑑驗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 命成分,屬違禁物,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、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(聲請書誤 載為沒收,及贅載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,應予更正)等語 。 二、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,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;而 甲基安非他命核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 定之第二級毒品,依同條例第11條第2項之規定,不得持有 ,故屬違禁物,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,應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沒收銷燬;又用以直接包裹 或施用毒品之包裝或器具,因與上開毒品密切接觸,依現今 採行之鑑驗技術,無法與其盛裝之毒品完全析離,自應併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(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213號判決意旨參照)。 三、經查,被告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,於11 0年3月2日凌晨0時許,在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海水浴場沙灘上 ,以將甲基安非他命置入玻璃球吸食器燒烤,吸食煙霧之方 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。嗣為警執行網路巡邏,而與被告 相約見面,雙方於同年月3日23時48分許,在桃園市○鎮區○○ 路000號前碰面,警表明身分後,當場扣得甲基安非他命1包 ,並徵得被告同意採集其尿液送驗,結果呈安非他命、甲基 安非他命陽性反應,而查悉上情。而被告前開施用毒品案件 ,經聲請人於110年10月28日以110年度毒偵字第1525號為緩 起訴處分,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於110年11月23日以1 10年度上職議字第10309號駁回再議確定,緩起訴期間自110 年11月23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,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緩起 訴處分等情,有前揭緩起訴處分書、駁回再議處分書及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(見士林地檢署110年度 毒偵字第1525號卷【下稱士檢毒偵字卷】第19至20頁、第25 頁、本院卷第7至9頁),復經本院核閱前開偵查卷宗及士林 地檢署110年度緩字第1342號、112年度緩續字第10號緩起訴 執行卷宗、110年度緩護療字第316號、110年度緩護命字第6 62號觀護卷宗確認無訛,此部分事實,應堪認定。 四、本件扣案之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(含外包裝袋1只,毛重0.85 49公克、淨重0.5258公克、驗餘淨重0.5236公克),經送臺 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,以氣相層析質 譜儀(GC/MS)分析法檢驗結果,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 安非他命成分,此有臺北榮民總醫院110年3月30日北榮毒鑑 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1份、扣押物品清單在卷可 稽(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2145號卷第113 頁、士檢毒偵字卷第6頁),足證扣案物品確為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無 訛;又盛裝上開甲基安非他命之外包裝袋,因殘留甲基安非 他命而無法完全析離,應整體視為查獲之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,揆諸前揭規定,自皆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 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。是聲請意旨,核無不合,應予 准許,爰裁定如主文所示。至鑑驗過程中因取樣消耗之毒品 ,既已滅失,自毋庸宣告沒收銷燬,併此敘明。 五、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,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項前段,刑法第40條第2項,裁定如主文。      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2 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鄭欣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。 書記官 陳湘琦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2  日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