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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16

損害賠償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年度附民字第8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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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88號 原 告 黃清海 被 告 哈露都烈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936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,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 長久之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 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兆光 法 官 蘇琬能 法 官 張毓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吳尚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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