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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5

本票裁定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票字第30187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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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30187號 抗 告 人 陳建良 林英琪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王月容、鄒福華間112年度司票字第30187號 本票裁定事件,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3年1月3日裁定提起抗告 ,本院裁定如下: 一、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,000 元,未據抗告人繳納。茲限 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預納,逾期未繳納 ,駁回其抗告。 二、因抗告狀狀尾漏未簽章,請抗告人林英琪補正已簽章之狀尾 。 三、本裁定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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