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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9/28

給付工程款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88年度訴字第139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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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三九八號   原   告  顏啟文   被   告  佳德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理人  甲○○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時三十分,在本院第五法 庭行言詞辯論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九   月  二十八 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~B法   官 劉穎怡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十   月   四  日 ~B法院書記官 陳雪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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