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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9/28

清償債務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0年度訴字第100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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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○○五號   原   告 呂忠志   被   告 甲○○○○○○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     主 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,在本院第六 法庭行言詞辯論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九   月  二十八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~B法   官 方彬彬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十   月   二  日 ~B法院書記官 蕭純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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