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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請求損害賠償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228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228號 原 告 林義堡 (年籍資料詳卷) 被 告 李鈺翊 (年籍資料詳卷) 上列被告因肇事逃逸等案件(112年度交簡字第759號),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、第504條第1項之 規定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 法 官 簡芳潔 法 官 姚佑軍 法 官 蕭孝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廖鳳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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