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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6

請求損害賠償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57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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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575號 原 告 吳春莉 被 告 洪錦榮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,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訴訟 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 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陳怡秀 法 官 傅可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本件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譚系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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