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0

支付命令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促字第4594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4594號 債 權 人 陳宥任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汨翎即陳億玲發支付命令,本院裁定 如下: 一、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駁回其 聲請: ㈠查報債務人陳汨翎即陳億玲之實際住居所為何?並提出債 務人陳汨翎即陳億玲(身分證統一編號:Z000000000號) 之最新戶籍謄本(記事欄勿省略)。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自「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」之記載是 否有誤?如有誤載,並請具狀更正(應更正為支付命令送 達之翌日或清償期之翌日)。 ㈢確認「訴訟費用」由債務人負擔之記載是否有誤?如有誤 載,並請具狀更正。(應為督促程序費用) 二、特此裁定。 三、本件裁定,不得聲明不服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: 一、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、股別。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