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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6

本票裁定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168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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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685號 聲 請 人 楊勝富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蘇坤奇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,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駁回其聲請: 一、補正4紙本票利息起算日各為何?4紙本票皆有到期日,到期 日前之提示為無效之提示。 二、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一、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二、本件裁定,不得聲明不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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