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1/17

給付薪金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89年度勞訴字第33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合作前先查: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八十九年度勞訴字第三三號   原   告 丙○○   被   告 美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理人 乙○○   訴訟代理人 甲○○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金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四十分,在本院第二十 四法庭行言詞辯論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一   月  十七 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~B法   官 許石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   年   一   月   十八   日 ~B書記官 賴瓊珠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