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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2

損害賠償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0年度重附民字第234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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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重附民字第234號 原 告 張芝芳 被 告 翁慶隆 沈于文 蕭明道 0000000000000000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615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 案件,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靜 琪 法 官 黃 小 琴 法 官 柯 志 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劉 雅 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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