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0

加重詐欺等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年度原金上訴字第8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原金上訴字第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宋偉凡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選任辯護人 羅誌輝律師(法扶律師)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幸偉仁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林欣誼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等因加重詐欺等案件,前經辯論終結,玆因被 告等可能涉犯其他罪名應予補充告知,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爰 命再開辯論,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 第18法庭續行言詞辯論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張靜琪 法 官 簡婉倫 法 官 黃小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鄭淑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