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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0

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3年度上易字第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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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8號 上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家駿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(另案於法務部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 ○執行中)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黃家駿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,前經辯論 終結,玆因被告於本院民國113年2月19日審判期日當日因另案入 法務部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執行,當日臺灣高等法院在監在押全國紀錄 表未及顯現該資料,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必要,爰命再開辯論, 並指定於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0在本院第14法庭續行言詞辯論 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胡 文 傑 法 官 簡 源 希 法 官 黃 齡 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詹 于 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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