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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加重詐欺等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6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45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凱右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,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 華民國112年9月14日第一審判決(112年度金訴緝字第90、91號) ,提起上訴,經核其上訴狀未敘述上訴理由,亦未於上訴期間屆 滿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條但書規定 ,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靜 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林 書 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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