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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2

離婚等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1年度家上字第10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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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家上字第108號 上 訴 人 丙○○ 住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0段00巷00弄000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訴訟代理人 陳偉仁律師 被 上訴 人 丁○○ 0000000000000000 訴訟代理人 周復興律師 複 代理 人 聶嘉嘉律師 王苡斯律師 乙○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2  日      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美蒼 法 官 郭妙俐 法 官 李佳芳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卓佳儀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2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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