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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0

給付貨款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年度上易字第487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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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487號 上 訴 人 歐亞先進科技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許鈺琳 被上訴人 碩頂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黃學信 訴訟代理人 盧永盛律師 複 代理 人 黃瑞霖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。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0  日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官 郭玄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廖家莉 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2   月  20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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