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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29

損害賠償
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附民字第272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簡附民字第272號 附民原告 謝玉雲 附民被告 陳韋樵 上列被告因民國112年度金簡字第425號洗錢等案件,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 判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周宛瑩 法 官 張郁昇 法 官 黃鏡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施茜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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