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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法通
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/02/01

損害賠償
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年度附民緝字第10號

裁判書全文
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緝字第10號 附民原告 謝孟宸 附民被告 余丞修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,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 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 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政達 法 官 陳振謙 法 官 李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不得抗告。 書記官 葉東平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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