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1/30
確認股權法律關係存在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89年度訴字第255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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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五五二號
原 告 甲○○○
被 告 台南集義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乙○○
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法律關係存在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
主 文
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二十分,在本院第
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。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 日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
~B法 官 莊玉熙
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 日
~B法院書記官 翁欣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