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/01/11
侵權行為損害賠償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90年度南簡字第1353號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- 原告甲○○
- 被告台南市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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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書全文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南簡字第一三五三號
原 告 甲○○
訴訟代理人 蕭奕泉
被 告 台南市政府
法定代理人 許添財
訴訟代理人 林圓
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,本院裁定如左:
主 文
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。
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一 日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
法 官 蔡孟珊
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法院書記官 歐祝吟
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十四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