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內容
台法通
行政裁定裁判日 2002/09/20

補徵關稅
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0年度訴字第5759號

當事人(點擊查訴訟風險)

  • 被告財政部臺北關稅局

裁判書全文
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             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七五九號   原   告 台灣泰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(原名台灣瑞侃股份有限公司)   代 表 人 甲○○   訴訟代理人 林秋琴律師         劉致慶律師         陳彥希律師   被   告 財政部臺北關稅局   代 表 人 朱恩烈(局長)   訴訟代理人 乙○○         丁○○         丙○○ 右當事人間因補徵關稅事件,業經本院於九十一年九月五日辯論終結在案。茲查本案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,爰命再言詞辯論,並定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二十分為 言詞辯論期日,特此裁定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一  年   九   月   十九   日               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七 庭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審 判 長 法  官 鄭小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  官 林金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  官 黃秋鴻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不得聲明不服。 中   華   民   國  九十一  年   九   月   二十 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 記 官 黃瑞芬

⚠️ 法律免責聲明

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,亦非律師服務。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,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-8518免費諮詢。

完整使用條款 · 隱私政策